根据《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第四批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已历时三年,将于2017年12月期满,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第四批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期满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企业应按照《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全面总结三年来的工作,如实填报《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期满复审申请书》。
二、省知识产权局将根据企业填报的材料,以实地复核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复审工作。对复审合格的企业,省知识产权局将重新授予“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铭牌。不提出复审申请或者复审不合格的企业,其“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到期自动失效。实地复核及专家评审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有关企业于2017年10月30日前,将《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期满复审申请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目录》,以纸件(1份)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
附件:1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期满复审申请书.doc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目录.doc
联 系 人:规划发展处 钱 健 李顺玺
电 话:0871-63111420
传 真:0871-63186486
电子邮箱:ynszlj@126.com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