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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省市企业技术中心

浏览:     发表时间:2017-11-06 12:50:24

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要求及项目类型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推动企业建立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开发能力和利用社会科技资源能力,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有效形式和途径,特制定本办法。

  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应坚持“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促进市场、科研、生产紧密结合,提高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是企业(集团)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遵循市场规律,采取多种形式组建的高层次、高水平研究开发机构,为企业技术进步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住处咨询、对外合作等。

 企业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

1、围绕企业中长期发展需要,组织企业内外的各种科技力量不断开发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开成多层次、相互衔接的技术储备,为企业产品结构调整、更新换代和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供技术支持。

2、开展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技术和商品的中间方式验,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引和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主导产品。

3 、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及计划。

4、收集、分析与企业相关的国内外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和潜在市场,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为企业产品和技术发展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5、积极促进企业国际、国内技术合作与交流,利用已有技术成果进行综合集成或二次应用开发。

6、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技术人才以各种形式进入或参与企业技术进步;组织科技人员培训,为企业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7、开展技术经营和服务,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经济评估、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内外的推广与应用;对企业内部各种科技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申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要求: 

1、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有显著竞争优势。 

2、企业基本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能为技术中心的建设、运行提供经费和人才保障。 

3、企业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技术进步,具有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和技术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提供良好条件;有一支结构合理、来务素质较高的技术人才队伍;有优秀的技术创新带头人。 

4企业有较健全的开发机构,具备较完善的从事研究、开发和中间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基础设施;初步建立了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并能有效地开展研究开发工作,有明确的技术中心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 

5、企业技术中心已与一个以上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建立起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能有效地开辟产学研联合研究开发工作。 

6、技术中心财务可实行独立核算或企业内单列科目、分项核算,所需资金必须有可靠保障。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除符合《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1号)有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通过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二)2013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500万元或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

(三)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20人;

(四)2013年末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申报重点

(一)按照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的总体要求,重点围绕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轻工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电子信息及光电子、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以及建筑、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行业企业推荐。

(二)优先推荐相关行业大中型工业企业中的龙头骨干企业(大型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在20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在30000万元以上;中型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在300人-2000人,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30000万元),包括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集团)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龙头企业,并注意着重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民营企业。

认定程序 

1、申报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向省工信委提交《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附件一)。 

2、省工信委可委托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企业申报的《云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书》及本办法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对该企业技术中心是否具备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提出明确的考察论证意见。 

3、省工信委很根据申报企业在行业内技术创新的地位和作用,经对技术创新中介机构的考察论证意见进行形式审核后,作出是否予以认定的意见。 

4、申报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原则上首先应是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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