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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于 2016年1月1日实施,为进一步指导企业更好地理解和用好该政策,强化政策服务,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和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执行,引导企业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委托云南省科学技术院承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解读;企业加计扣除申报流程;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及相关财务讲解;企业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操讲解及经验交流。 二、培训对象 获得研发投入财政后补助但未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居民企业,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1名。 三、培训时间 2017年9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四、培训地点 云南省科技管理干部培训中心(昆明市滇池路488号,电话:0871—68090470、68090471)2号楼二楼报告厅。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免费,学员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人员报到:9月26日上午8:00报到。 (三)请参会单位于2017年9月21日17:00前,将《参会人员回执》电子邮件发送到云南省科学技术院科技管理办公室。 六、联系人及电话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兰琨,0871—68090445,13888961572 云南省科技厅创新发展处:向红,0871—63104060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9月14 日 |